汶川县七一映秀中学文件
汶映中支部〔2014〕4号
中共汶川县七一映秀中学支部委员会
关于开展推评2014年度“暨南·汶川教师关爱学生奖”活动的通知
各处室、各年级组:
我校遵照《汶川县教育局关于在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开展评选推荐2014年“暨南·汶川教师关爱学生奖”活动的通知》(汶教〔2014〕139 号)的精神,及时召开支委会,对如何开展推评本校2014年“暨南·汶川教师关爱学生奖”活动进行专题研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推评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熊作富 支部书记、校长
副组长:聂 宁 支部副书记、副校长
成 员:
徐康志 支委、副校长、工会主席
丁 伟 支委、副校长(援藏干部)
杨勇强 支委、总务主任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,负责推荐评选工作的日常事务。
二、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
评选范围:学校在岗教师(行政人员和已获得此项表彰教师,不参与评选)。
表彰名额:2 名
三、评选原则: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。
四、评选条件
(一)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,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,遵纪守法,模范执行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;
(二)对学生充满爱心,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学生,在关心关爱学生方面事迹突出,成效显著;
(三)顾大局、识大体、勇挑重担,服从学校工作安排,认真完成工作任务,并取得较好工作成绩。
五、推评办法与程序
(一)推荐申报方式
由各年级组推荐1名候选人报学校,教师个人也可以自荐。
(二)推荐时间及要求
各年级组将推荐的候选人于2014年6月5日17:00之前报学校办公室,同时报一份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(纸质和电子档);自荐教师按上述时间和要求同等执行。
(三)评选方式
1、正式候选人的确定
经学校支委会审核各年级组推荐的候选人和自荐教师条件后,确定正式候选人,并将正式候选人名单及个人事迹材料向全校公示。
2、表决
由各班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,对学校所推候选人进行表决。高三年级表决时间为2014年6月6日上午;其余年级表决时间为2014年6月9日班会课。表决活动由校团委和学生会的学生干部交叉到各班开展推评工作,并将表决统计情况报学校办公室。
教师表决利用教职工会进行。
3、结果使用
学生表决的票数和教师表决的票数总和为候选人得票数,得票数前两名推荐到县上参评。
中共汶川县七一映秀中学支部委员会
2014年6月3日
汶川县七一映秀中学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印发